心理治療有效嗎?

       從事臨床精神醫學多年,常會遇到這樣的問題:「心理治療有效嗎?」

記得以前接受住院醫師訓練時,學長都會一再叮嚀:「專科醫師口試時,如果遇到不喜歡心理治療的考官在問到你對病人的處方或治療時,千萬不要提到心理治療有效,否則口試一定被當掉!」而每每做完一次心理治療的會談後,住院醫師彼此間也常會相互戲謔的說:「我們又完成一次心靈妓女的工作!」這話說得有些傳神,因為來客〈個案〉把一堆情緒發洩給治療者,付了錢,拍拍屁股就走了……,但其實不然!

       心理治療並不是單純兩個人坐下來談談話、聊聊天而已,對於治療者,每個病患都有其獨特的個性,特有的心靈困擾,每個人解決問題的能力及其可供支援的人際網路也各不相同。治療者必須應用心理學的原理和方法,充分去澄清了解個案的內在問題,並尋求心靈困擾的原因及來源,試著使個案發現自己更多的資源網絡,尋找更好的環境適應方式,甚至進一步重建較完整的人格

       心理治療的過程看起來好像很容易,無非就是透過治療者與個案的互動,治療其心理或情緒上的不舒服,進而改變其病態的思考或行為,但實際上每次進行的過程永遠是獨一無二的,治療者必需隨時掌握個案當前的狀況與變化,給個案最大的幫助。

心理治療有效嗎?心理治療要有效果,必須有一些條件的配合:

1. 對治療者的充分信任:相信治療者有能力解決自己的困擾,完全的信任甚至在治療前已有效果產生。

2. 病患對治療本身的期待:病患一旦花錢又花時間尋求諮商,自己會清楚知道想要解決的問題,也會留意自己情緒或行為的變化,部分已達到治療的功效。如果只是純聊天、也不必花錢,對治療本身無期待,效果當然不同。

3. 病患對於心理知識的充分了解:病患一旦了解自己的心理變化,就比較可以接受自己的情緒,甚至對家人的情緒反應也會較有耐心。對於心理因素所引起的身體不適,也就不再如此的焦慮不安。

4. 治療者必須給予病患希望:無論病患的疾病嚴重度如何,或進行何種心理治療的方式,給予病患希望是最重要原則治療者在治療過程中,隨時予以同理心,鼓勵病人堅持朝正確方向改進。

5. 病人需有足夠的內省能力:心理治療過程中,心理醫師如同是病人的一面鏡子,隨時提醒或澄清病人仍有許多潛能的一面,讓病人在心靈陰霾處仍可發現一線曙光。但是當病人沒有能力去改變,例如受妄想、幻聽干擾影響,現實感變差的病人,或是嚴重憂鬱症而自我放棄的病人,很難完全依賴心理治療,甚至要先以藥物治療為第一優先。

6. 個案有改變的動機及決心:心理治療過程中,心理醫師只能站在輔助的角色來幫忙,最後成功與否還是要靠病人自己的努力。如果病人缺乏改變的動機,對現實環境心存冷漠而毫無行動力,心理治療就無法發揮效用。

7. 個案能夠有家人的協助關心或其他的資源幫助:一般病人與治療者的會談一週只有短短的一小時,其餘大部分的時間都需與其他人互動,如果個案能有家人朋友的協助關心,適時對其情緒與行為表現予以鼓勵,常能使心理治療產生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
       心理治療不是一次會談就可以完成的,它是一個需要建立關係、需要時間的互動過程,通常以6~12次為一個療程,但對某些人來講,可能還要更多。

       心理治療也不是萬能的,它最重要的目的在幫助你在現實的環境中調適得更好〈包括情緒與行為〉,甚至進一步重建較完整的人格,以更成熟的態度迎接未來的每一天!